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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据上海二中院报道,2019年11月,郑爽向静安法院起诉,要求张恒返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一审判决支持郑爽的所有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张恒不服,向上海二中院上诉,要求驳回郑爽的所有一审指控或发回重审。 2021年3月31日,上海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审

“张恒回应被判归还郑爽2000万元:没有找她借过钱!”

4月1日,张恒发长文回应判决结果。


第一,我再次强调我没有向郑爽借过钱。 当然,我承认自己当时的疏忽,虽然没有和前任签订相关的合同,但依然会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 我还是之前说的话,官司输了,钱给你。 我早就一审结束后,卖掉了自己的不动产。 输了就给郑爽2000万。 我打算买教训。 为你们家人花的钱,我想我也是因为自己的感情和无知而买的订单; 我拿着去年4月18日开始发生的所有事件的证据,一一整理,带着你们想听的完美录音,放出来。 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一切的真相!

“张恒回应被判归还郑爽2000万元:没有找她借过钱!”

第二,上海第二中院完全无视一审程序上的违法,完全扭曲了我律师上诉请求的文案,同时无视法律继续公布未生效的判决书,我表示强烈不满。 审查中出现的相关违法行为,以后拿证据,向有关部门检举! 这场诉讼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还原事实! 如果全中国的所有案件都被我这个案件这么草率的判决案件断案,无视事实真相,违反司法程序操作! 中国的普通市民永远只会在和有钱人打官司的过程中吃亏一半! 我会把所有相关内容录下来等,整理一下,让大众知道真相。 因为我没有借过钱,所以会继续起诉! 就算因为我自己以前的疏忽而证据不足输了,我也会多次申诉。

“张恒回应被判归还郑爽2000万元:没有找她借过钱!”

第三,判决书中,说是我教唆郑爽逃税,郑爽最终拒绝了。 没想到会这么扭曲事实。 我没有教唆郑爽通过阴阳合同逃税。 毕竟,最简单的事实是,你以后看这些电影的时候,我还不是你的经纪人,但事实是,郑爽通过一些企业和家族通过阴阳合同,代理企业进行了逃税。 对于上诉中的相关证据,法院没有提交符合程序的证据。 所以我也重新拿出我知道的相关合同和聊天记录,说明我在这件事上的清白。 我没有教唆郑爽用阴阳合同逃税! 相关部门,请严格调查! 我已经被你们用各种手段逼到墙角了,所以我也没什么好怕的,我只能公布一切真相,还我自己清白!

“张恒回应被判归还郑爽2000万元:没有找她借过钱!”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张恒回应被判归还郑爽2000万元:没有找她借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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