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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钱从北京微发

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主要业务”从审批转为监管执法,将“运营重点”转为前向案件、事后监管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反应速度明显加快,对多起案件进行了快速立案调查,并对外通报调查结果。

11月6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邓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备受市场瞩目的海联信诈骗发行、新闻违法两种相关情况。 他还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行为,各方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公平正义,促进市场稳步发展。 近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还发布了对广联达交易者内幕交易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没收梦龙软件的实控人鞠成立违法所得68万元,罚款68万元。

“海联讯欺诈发行后又虚假记载 证监会开出2300万罚单”

海联信( 300277元,收盘价16.98元) (对比造假事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海联信及相关负责人共发放2334万元罚单,并对实际控制人章锋、首席股东邢文飚、杨德广3人采取8年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

11月6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邓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联信涉嫌骗取发行批准和新闻披露违法两种违法行为,对海联信共罚款822万元,对企业实际管理人章锋共罚款1203万元。

昨晚,海联信接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禁止市场进入事先告知书》,宣布企业和上述负责人不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的行政处罚和禁止市场进入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控股股东的处罚为1203万/

邓艳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海联信为实现上市目的骗取发行批准,违反ipo申请文件虚假应收账款回收和虚增营业收入,ipo申请文件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虚假记载。 其中,2009年末、年末和全年,海联信分别虚构回收应收账款1429万元、11320万元、11456万元。 年和上半年,海联报分别虚构编制4份和6份合同及相应检测报告,营业收入增加1426万元和1335万元。

“海联讯欺诈发行后又虚假记载 证监会开出2300万罚单”

在新闻发布方面,邓舸介绍了海联新闻发布后如何继续虚构应收账款回收和虚增营业收入,掩盖了其在ipo阶段的虚假记载行为。 其中年末、年一季度末、年年中和年三季度末,分别虚构回收应收账款13307万元、10817万元、11784万元和10813万元; 全年虚构合同15份(包括ipo虚构6份),虚增营业收入3796万元。 由于上述行为,相关定期报告中有关应收账款、营业收入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虚假记载。

“海联讯欺诈发行后又虚假记载 证监会开出2300万罚单”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联合新闻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了《证券法》中记载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批准”的行为和“上市公司公开的新闻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证券监督委员会表示,联合新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锋直接参加讨论,同意因违反联合新闻消费应收账款,并签署有虚假副本的联合新闻ipo申请文件,其行为为“指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前款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情况,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做出决定,对海联信骗取发行批准的行为处以非法募股资金39100万元的2%,即782万元罚款,穿着书信警告违法,罚款40万元,共计822万元。 对章锋指示海联信骗取发行批准的行为,处以海联信非法募股资金39100万元的3%,即1173万元罚款,并判处章锋警告和罚款30万元,共计1203万元。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章锋的处罚是上市公司的1.5倍,力度略重,首要考虑的是其他股东的利益。

另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企业其他人员开罚单,其中以总经理兼董事邢文飚、财务总监兼董秘杨德广为海联信发行批准、新闻披露违规2项行为的负责人,每人行为罚款30万元,2项共计60万元。 对孔暴等两名负责人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其他12名负责人处以罚款3万~25万元的章锋、邢文飚、杨德广3人采取8年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

“海联讯欺诈发行后又虚假记载 证监会开出2300万罚单”

据统计,此次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海外联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罚款共计2334万元。

95%合格的投资者将获得赔偿/

海联报于年11月23日在创业板上市,企业主营业务为电力领域提供新闻化建设的综合办理者。 年3月21日,海联信公告称,他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被曝光后,海联信股东章锋、孔暴、邢文飚、杨德广发布公告,出资2亿元设立“海联信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利益补偿特别基金”,宣布合格投资者因海联信财务数据错误蒙受的投资损失由基金财产赔偿。 这一举动被理解为希望通过海联信股东自主承担责任,减轻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企业虚假上市事件的打击。

许峰认为,控股股东自行出资设立基金不会对上市公司自身造成损害,这种模式将来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

年10月21日晚,深交所发布的公告认定海联信存在财务造假,对企业和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0月25日,海联报公布了第三季度报告亏损2535万元。 损失的原因是受到市场竞争加剧和立案调查的双重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海联信事件调查解决期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表了《关于完善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自年11月16日起施行。 《退市意见》第五条确定,对诈骗发行企业暂停上市。

徐峰表示,由于法律追溯到过去,海联信于去年11月上市,企业被曝光财务问题是在年,《退市意见》规则等于16日生效,海联信躲过了退市的大抢劫。

邓艳表示,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对海联信的处罚决定之前,充分考虑到以下情况,海联信积极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积极减轻违法行为对市场的负面影响,由国外联合新闻主要股东出资设立专项补偿基金,95.7%的合格投资者已获得补偿,补偿金额为8882万元,占赔偿总额的98.81%。

许峰认为,这种赔偿模式仍然合理,值得鼓励,最需要的是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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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广播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对员工持股计划结构化产品:不设行政许可

经过记者李智

今年6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职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更多的上市公司公布了职工持股计划。 从具体方案来看,员工持股计划形式多,资金构成来源也各不相同。 其中,结构化产品参与的这种类型受到更多的关注。

10月28日,《每日经济信息》刊登了“员工持股计划高潮的结构化产品‘租船出海’”的文章,报道了结构化产品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在这类产品中,如果上市公司员工筹集部分资金,再引入部分外部资金,外部资金每年将享受稳定的收益,而员工筹集资金的部分将承担股价波动带来的收益和损失。 该方法也扩大了股价波动对上市公司员工利益的影响。

“海联讯欺诈发行后又虚假记载 证监会开出2300万罚单”

在昨天( 11月6日)举行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上,《每日经济信息》表示,“近期,母亲国际、南方泵业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员工计划持股,资金来源均涉及包括杠杆条件在内的结构化产品。 我们观察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7月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了增进结构化产品的参与。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如何看待近期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中出现结构化产品的情况? 如何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

“海联讯欺诈发行后又虚假记载 证监会开出2300万罚单”

对比上述问题,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邓舸表示:“据观察,上述企业均拟采用结构化产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合法资金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除新股发行的情况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职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设行政许可,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实施职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实施职工持股计划,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新闻披露义务,切实防止内幕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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