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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d快报(每经记者张敏发北京) 2月1日上午报道,北京市国土局未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因此大龙地产于去年11月20日以50亿50.5万元获得的“地王”被收回,成为北京第一批“地王”

另外,通知称,大龙地产已经支付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大龙企业”)以拍卖方法50.5亿元获得“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的开采权。 楼价接近3万元/平方米,创下了当时北京总额和楼市地价的“双材地王”。 / br// h /

标题:“大龙“地王”被收回 2亿保证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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