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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一鸣

南纺股份上周五( 5月16日)晚间的公告令资本市场瞠目结舌。 企业在2006年~ 2006年间连续出现虚构利润,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比例从130%到5500%不等(符合刑罚追究标准),累计虚构利润3亿4400万元,南纺股份据此“保全”上市资格。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现在,不仅这件事是否追究刑罚责任、民事责任是否受到外部关注,企业年报被审定5年的会计事务所是否“勤勉尽责”也备受质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查阅南纺股份财务造假期间的审计报告时发现,2006年至2007年企业聘请的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 2007年5月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企业,更名为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无标准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

南纺股份大规模财务造假曝光后,相关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现为立信江苏分所)似乎并未波及,不少当时的签注会仍在职。

审计机关是否勤勉地履行了责任/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报道,去年,上证所公开谴责南纺股份涉嫌散布财务造假和虚假信件。 那时,上证所表示,企业过去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原因首要有:合同收入虚增。 以海外融资业务虚构为转换贸易,利用暂缓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价格结转的转卖贸易进行退保,调整客户历史收款,调整坏账准备等目的长期不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应收出口退税,不符合确认条件的递延所得税 以上事实表明,企业涉嫌制造和披露虚假新闻,年报未能基于客观事实如实反映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

“立信永华为南纺造假背书5年 当时签字注会仍在职”

此外,企业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钟、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经理丁杰、原副总经理刘胜宁三人恶意透支,合作造假一事曝光。

上证所和公开新闻都没有披露具体的犯罪方法和详细情况。 据采访,去年8月的企业公告称,南纺股份从税务机关收到了《税务解决决定书》。 税务机关检查了企业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进出口免税情况,决定收回相关退税。

具体来看,南纺股份被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年~年间,企业出口货物发票中有54张被确认为虚假发票,涉及退税1033.74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案件被定性为备案文件违法,税务机关将收回企业取得的退税。

一位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阅读了这份资料后,对记者表示:“南纺股份持续进行了长达5年的大规模粉饰结算行为,如果按照鉴定标准进行检查,应该可以发现问题。” 他在这个案件中,对鉴定人是否真的“勤奋尽责”表示怀疑。

据该合伙人介绍,即使企业内部文件系统造假,鉴证人也可以通过外部文件查出公司造假的线索。 例如,上述税务机关验证的54份备案文件为虚假文件,“出口一定有发货,鉴证人可以用相关运输企业开具的发票(如多少集装箱、多少费用)、进出口企业的报关等费用进行外部验证。 ”。

以上证列举的合同收入虚增为例,每次给顾客送货都有收入确认书。 通常,公司无法贯穿每个客户公司,系统地造假。 会计师如果安排鉴定标准和相关评价标准,就会从外部多方面确认文件的真实性。

“利用转售贸易的回报,调整顾客过去的存款,达到调整坏账准备金等目的”等手段,也同样可以通过与外部顾客结算的形式进行验证。

这位合作伙伴对记者说:“按照鉴定标准的程序,很容易就知道公司有问题。 如果发现问题,需要企业进行说明。 如果企业继续提供虚假证据,最后可能会发布“无标准保留意见”。 但是,对于事务所来说,由于业务原稿上记录了其询问过程,所以有必要检查该业务原稿,评价其是否勤勉地履行了责任。 鉴定机构如果不履行责任,应当承担虚假陈述的连带责任。 ”

“立信永华为南纺造假背书5年 当时签字注会仍在职”

多个签名注会在职中/

许多律师向记者表示,事务所故意参与虚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即虚假陈述的连带责任。

讽刺的是,在造假期间,南纺股份董事会成立的评委会多次在年报中认为南京立信永华的评鉴工作素质良好,尽职尽责,按照执行标准,很好地完成了各项评鉴任务。 并且,鉴于南京立信永华在上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业务能力、独立、公正的业务大体和勤奋、负责任的业务态度,聘任其为企业从事多年审计服务。

记者了解到,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7月,1998年12月进行翻修。

从时间跨度来看,是南纺股份造假的第二年——2007年5月,南京永华进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企业,更名为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前100强。 但是,根据中注协发布的《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00强的新闻》,12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涉嫌年度违法被“扣分”。 其中,南京立信永华被扣10分。

截至年底,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宣布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集团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公司。 据立信江苏分公司所长伍明介绍,立信永华2009年客户数为770家,收入4000多万元。 全年客户932家,业务收入5016万元,所有总收入(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判断)超过7000万元。

南纺股份财务报告显示,在南京永华的五年背书期间,会计机构主管为镍军。 并且,多家该所注会对南纺股份进行2次鉴定,1份鉴定报告需要2名注册会计师签名。 例如,诸旭敏签署了2006年、2007年的鉴定报告。 张爱国在2006年,在年度报告上签了字; 顾文良在2007年,在年度报告上签了字。

但是,在南纺股份大规模造假被曝光后,似乎对南京立信永华(现立信江苏分所)的影响不大。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只有一个名叫倪军的注会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不担任职务,批准注册是在1998年,但无法核实其是否为当时的南京永华的相关主管。

诸旭敏还在立信江苏分所工作,担任主任会计师,曾任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张爱国也还在立信江苏分公司工作。 顾文良还没有查到任何消息,2008年签署评鉴的注会孙晓爽,现为立信江苏分所副主任会计师,2009年签署评鉴的注会伍明,现为立信江苏分所主任会计师。

标题:“立信永华为南纺造假背书5年 当时签字注会仍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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