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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网站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消费控制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设立虚拟货币“开采”公司通报平台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的部署要求,全面清理停止虚拟货币“开采”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障作用, 完善虚拟货币“挖矿”公司问题情况通报渠道,自治区能源消费控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特设立虚拟货币“挖矿”公司通报平台,对虚拟货币全面受理

“内蒙古出手了!设立虚拟货币“挖矿”公司举报平台,举报范围有这4项”

通报方法如下

一、通报范围

虚拟货币“开采”公司(包括许多其他隐性形式的“开采”公司和主体);

虚拟货币“开采”公司,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费等优惠政策

为虚拟货币“开采”公司提供网站租赁等服务的公司

以非法手段接受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开采”业务的公司。

二、通报方法

来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内蒙古自治区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619办公室(邮政编码: 010098 ) )。

报警电话: 0471—6659417/6659172

网络通报: nmgfgwhzc@126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消费控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自治区能源消费控制紧急指挥部办公室严格保密举报人和举报复印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标题:“内蒙古出手了!设立虚拟货币“挖矿”公司举报平台,举报范围有这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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