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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提出6项措施,狠抓房地产市场职工协调会精神和相关调控政策,确保番禺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该通知确定并提出要严格调查新建商品房的违法销售行为。 商品房销售应当标明定价,实行“一房一价”定价,不得高于报销价。 不得征收定价以外的涨价和未标示的费用。 不得以捆绑销售、“双重合同”或附加条件、扣除房价等有限方式,迫使购买者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实行价格外的涨价。 认真调查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介机构与他人一起弄虚作假、弄虚作假报告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执行“一房一价”!广州番禺区:商品房不得以捆绑搭售、“双合同”等方法价外加价”

全文如下。

区内各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布局,坚定不移地定位房子是用来住的,抓好房地产市场洽谈会精神和相关调控政策的贯彻,现将番禺区房地产市场顺利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商品的房价备案指导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根据政府指导价格,结合项目现实情况合理明确备案价格。 不受政府价格指导的,不发放预售许可证或者不办理交易网登记。

二、严厉查处新建商品房违法销售行为

商品房销售应当标明定价,实行“一房一价”定价,不得高于报销价。 不得征收定价以外的涨价和未标示的费用。 不得以捆绑销售、“双重合同”或附加条件、扣除房价等有限方式,迫使购买者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实行价格外的涨价。 引导、教唆、协助严厉打击无证贩卖、虚假广告、恶意宣传、哄抬房价,劝阻购房者通过伪造说明资料等方法规避限购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行“一房一价”!广州番禺区:商品房不得以捆绑搭售、“双合同”等方法价外加价”

三、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未经营业执照或者不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进行房地产中介服务,造成内部认购或者雇人排队销售盛行的虚假气氛,或者炒售楼处号码非法牟利,共同与售楼处、售楼处哄抬房价市场

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区城乡建设局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检查。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查中指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情节轻重和改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 .书面警告

2 .讨论企业广告的主要负责人

3 .公开举报公司的非法经营行为

4、暂停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交易网签资质;

5 .诚信列入扣分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 .通过资质审查审查要点

7 .行政处罚。

五、加强领域管理和社会监督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领域协会,今年以来,对辖区内群众投诉比较集中、各类风险风险问题突出的商品房项目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洽谈会等,进行政策宣传和风险预警; 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完善12345热线解决机制,认真查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和各种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 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公司、单位和员工名单,纳入要点监管,及时曝光典型实例,发挥预警威慑作用。

“执行“一房一价”!广州番禺区:商品房不得以捆绑搭售、“双合同”等方法价外加价”

六、加强人才购买政策管理

对享受番禺区高级人才服务卡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婚)人,购买商品住房,应当在购买日前12个月在番禺区提供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说明,不得补缴。 认真调查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介机构与他人一起弄虚作假、弄虚作假报告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本通知自印刷分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番禺区住宅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6日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执行“一房一价”!广州番禺区:商品房不得以捆绑搭售、“双合同”等方法价外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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