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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9月18日电18日16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网官方微博上发表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9月22日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判决被告人薄焕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件。

8月22日上午8时43分,薄焕来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约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于8月26日13时04分结束一审。

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推特及时公布了庭审情况。

根据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薄焕来单独受贿和共同受贿共计2179.0587万元,共同侵占金额特别巨大的公款500万元,数额巨大的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受贿罪、职权

文案链接news.163/API/13/0922/01/99B F6 H5 I 0001124 j? hl

标题:“薄熙来将于9月22日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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