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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委员会发言人张晓军21日对记者表示,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采取多项对策,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推动创业板市场成为支撑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资本市场平台。 昨天,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管理办法》修订本、《创业板上市企业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创业板门槛降低 规模以上公司一年盈利可上市”

据介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出台6项措施,包括适当降低创业板最初的财务准入指标、扩大市场服务覆盖范围、建立符合创业板优势的再融资制度等。

准入门槛下降

并不意味着“放水”

张晓军表示,首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适当降低创业板最初的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发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型、成长型公司快速发展的扶持力度。

然后,拓展市场服务前景,停止执行《关于创业板进一步推荐工作的指引》,创业板申报公司不再局限于9个领域。

张晓军表示,创业板成立时,为确保平稳上市、平稳运行,公司有两个财务准入指标,公司营业收入必须增长30%,或净利润持续增长,部分业绩大幅波动,或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修订后的创业板最初的管理方法,消除了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使具有一定规模以上收入的公司能够以短短一年的盈利记录上市,满足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优势,大大扩大了市场覆盖范围。 ”张晓军说。

适当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指标,简化发行条件,是否意味着创业板市场将“放水”? 对此,张晓军予以否定。

他首先表示,放宽发行条件、市场也享有权利、交给投资者进行评估是推进股票发行登记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其次,放宽财务准入指标,简化发行条件,可以支持越来越多的公司发行上市,扩大服务覆盖范围第三,简化发行条件后,监管方向转向披露方向,不会降低对公司的实质性要求,风险

他还表示,放宽标准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创业板最初的方法修改后,监管部门将围绕新闻发布加强事后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新闻披露,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美地披露新闻,加强风险披露,全面、深入、具体地披露风险,让投资者清楚。 二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奋履行职责,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专业评估,起到逐一发现价值的作用。 三是加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行为的约束四是着力监管执法,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的,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是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创业板上市企业一旦启动退市条件,坚决、及时退市、暂停上市的企业不允许借壳上市。

“创业板门槛降低 规模以上公司一年盈利可上市”

这次改革停止了《关于进一步普及创业板事业的指导方针》的执行。 对此,张晓军表示,实践表明,指导将有助于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成立初期的要点,支持战术性新兴产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创业板市场的服务领域范围和包容度,我计划停止落实指导。 创业板申报公司不限于9个领域,战术性新兴产业和其他领域及业态创新型、成长型公司属于创业板市场支持范围。 另外,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生产能力过剩、高污染、高能耗领域的公司还不能上市。

“创业板门槛降低 规模以上公司一年盈利可上市”

“小额快速灵活”的扎根机制

证券监管委员会表示,建立符合创业板优势的再融资制度,合理设定发行条件,强化再融资的市场约束机制,提出“小额、快速、灵活”的定向增发机制,支持创业板上市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融资诉求。

对此,张晓军表示,再融资制度是创业板市场制度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此次制定《创业板上市企业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个是完整的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补充创业板市场融资制度,提供公开增发、配股、定向增发、可转债等多种融资品种,满足了多样化的投融资诉求。 二是强调投融资功能的均衡调整。 寻求再融资必须同时考虑发行人的资金诉求和投资者的回报。 企业最近两年盈利,必须按照企业章程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低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务满足资金诉求的,不支持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淡化中小投资者权益。 三是防止上市公司过度融资。 除设定资产负债率的最低要求外,上一次募集资金尚未采用或上一次募集资金采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有较大差异的上市公司不得再融资。 此次募集资金要求用于业务快速发展,不得用于金融投资、资金借贷等非实业用途。 四、合理设定各融资品种的发行条件,鼓励创业板上市企业合并。 定向增发进行并购合并的,可以适当放宽对利润的要求。

“创业板门槛降低 规模以上公司一年盈利可上市”

创业板再融资制度设定了“小额、快速、灵活”的定向增发机制。 据张晓军介绍,具体制度安排有五个方面。 一是将向“小额快速”方向增发的融资额限定在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10%,每次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10%。 二、适用简易审查程序,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三是设立年度股东大会一次决策、董事会分期实施制度,提高决策效率四是允许发行人不雇佣保荐、承销机构,自行出售股票,降低融资价格五是缩短股票上市到上市的间隔,降低市场风险。

“创业板门槛降低 规模以上公司一年盈利可上市”

另外,张晓军还说明了创业板的定向增发。 他表示,在发行价上,创业板遵从“随大流市”,大体上是将再融资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挂钩,通过持股锁定期限制定价行为。

定向增发差异化的定价方法和锁定要求如下。 一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在发行年初前一个交易日的企业股票平均价格以上时,不锁定;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低于发行期第一天的20个交易日或前一交易日的企业股票平均价格但在90%以上的,锁定12个月。 三是支持战术投资者的方向。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人,以及董事会引进的境内外战术投资者在董事会发布本次定向增发决议公告前20天或前一交易日企业股票平均价格的90%以上认购的,锁定36个月。

“创业板门槛降低 规模以上公司一年盈利可上市”

早市不允许租用壳牌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要完善企业并购重组制度,简化考核流程,完善企业并购定价机制,完善企业并购重组支付手段,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并购持续快速发展。

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抑制投机炒作。 上市公司一旦启动退市条件,将坚决迅速退市,不允许借壳上市,确定市场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初新闻披露规则的完善,以新闻披露为中心,重视投资者的决策,提高新闻披露的比较有效性和可比性,加强风险披露,加强对新闻披露的监管。

张晓军表示,为了以新闻发布为中心,促进新闻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抓紧修改创业板首发募集证书的指导方针。

一是将文案披露从监管方向转向投资者诉求方向,取消与投资决策无关的冗长新闻披露要求。 二是结合创业板公司业务模式新、业绩波动大等优势,提出差异化披露要求,明确商业模式、经营风险、财务分解和战术规划等新闻要点。 三、加强风险揭示,风险揭示必须全面、深入、具体,风险警示应直接、突出; 第四,新闻的公开很容易理解。 要求采用浅白语言,进一步提高公募图书的可读性五、加强对新闻披露的监管,坚决打击虚假披露、恶意隐瞒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改革新股发行体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意见中,全面提出新闻披露的相关要求

标题:“创业板门槛降低 规模以上公司一年盈利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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