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2字,读完约2分钟

经过实习记者的余强允许自然

“非公开发行第一天的股票会不会设定涨幅? ”一位投资者一早拨打了“每日经济信息”热线电话,职业药店的公告让他感到异常,请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记者出动,向交易所和相关投资者等求证,得到答案---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第一天有涨幅限制。

由普罗药业公告引发的乌龙骚动

普洛药业( 000739,收盘价7.61元)昨天晚上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上市公告书》。 在新增股票上市安排栏中,企业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南》的规定,企业新增股票上市首日(年9月26日)不设涨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这引起了投资者的怀疑,要求记者证实此事。 据记者观察,同为深市主板的莱茵运营商在9月24日的《上市公告书(摘要)》中表示,就新股上市涨幅而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企业股票在年9月25日上市首日)不除权,转为股票交易的

碰巧的是,两家企业的保荐机构是西南证券,却出现了两家截然不同的表现,让投资者大跌眼镜。

记者查阅了深交所的相关资料,《交易规则》( 2006年修订)中,增发股票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幅限制,《交易规则》修订)中,深交所修改了先关规则,调整为增发股票上市首日实施价格涨幅限制。

专家:涨幅限制是必要的

查阅相关资料后,《每日经济信息》给深入交流处打了电话。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深度交流的三种情况都没有设置涨幅限制。 一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二是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三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交所认定其他案例。 除了这三种以外,必须设置涨幅限制。 “普罗德鲁克提到的规定确实是旧规定,他们引用的是错误的。”

“普洛药业公告闹乌龙:定增股票明上市不设涨跌幅”

另外,平安证券的某投行者也表示,在类似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的情况下,有必要设置涨幅限制,也没有必要除权。

最后,在采访普拉多药店证券代表时,他说:“在上市报告书中,企业确实是错误的。 引用了旧的规则,企业也要尽快修正。”

标题:“普洛药业公告闹乌龙:定增股票明上市不设涨跌幅”

地址:http://www.china-eflower.com/zhxw/119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