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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习记者贾丽娟

上周,起诉新嘉联( 002188,收盘价9.32元)虚假陈述的最后5名投资者最终获得赔偿。 新嘉联虚假陈述事件至此结束。 可悲的是,只有29名投资者起诉了新嘉联,这是近年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中起诉人数较少的案件之一。

股东只起诉了29人

近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向记者透露,5名代理前新嘉联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和解,获得100%股权投资损失额的赔偿,该案结案。

这件事必须从今年开始。 当年11月,财政部对新嘉联会计新闻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新嘉联存在库存计量违规、销售收入确认违规、会计不规范等问题。 次年1月6日,企业公告称,收到财政部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行政处罚部分事项告知书》,除对会计进行调整外,企业还被罚款5万元。

根据司法解释,新嘉联发布2009年年报之日(年3月19日)至发布处罚公告之日(年1月6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在此期间投资新嘉联股份,受损投资者可以参加维权。 记者查阅了上半年的报纸,显示其中股东人数为16123人。

很遗憾,在年1月7日民事诉讼时效期满之前,只有29人参加了诉讼。 累计标的总额为104.42万元。

5人得到了百分之百的赔偿

越来越多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错过了索赔的机会。 “有很多理由。 一是,一些投资者不知道维权之道。 二是有投资者在抛售股票后不再关心相关情况。 ”吴律师说:“很多投资者会问我起诉是否有用。 另外,虽然索赔额2%的诉讼费用不高,但也有人不愿意承担风险。 ”

据《投资快报》报道,今年3月,新嘉联24名前投资者在收到40多万赔偿金后,代理律师代表法院撤回起诉。 该案的赔偿比例约为索赔标的70%。

吴律师告诉记者,他代理的5名投资者比此前和解的投资者等了半年多,最终获得了100%的赔偿额。 “新嘉联提出希望按照70%赔偿的方案和解,但我认为本案中不存在争议也不存在大幅扣除赔偿金的法定因素。 在索赔过程中,没有必要对上市公司作出不必要的让步,法律赋予了股东索赔的权利。 ”。

但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很少获得100%赔偿,记者查阅了多条新闻,于今年5月4日股东起诉上海科技虚假陈述案,最终达成了100%赔偿原告损失额的和解案,但诉讼标的只有5万多元。

原会长“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由该事件引起的上市公司的全部损失,将由原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仁涛全额承担。

年9月1日,新嘉联接到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仁涛的《承诺函》,称“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对上述行政处罚部分事项引起的股东个人或集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造成企业实际损失的,

今年1月14日,新嘉联公告称:“在原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仁涛先生的承诺下………………………………………………………………………………这一诉讼的几个事项…不会严重影响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 企业证券事务代表张晓艳表示,企业原董事长已全部承担赔偿,目前尚未收到此案的结案通知。

新嘉联事件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建立在财政部的惩罚之上。 吴律师表示,此案再次证明财政部的行政处罚是构成虚假陈述的重要说明。 对该事件的解决模式和虚假陈述的争议解决等,可以作为类似事件的参考。

在此前的广汽长丰等事件中,投资者也基于财政部的处罚,成功获得了赔偿。 同样受到财政部处罚的华闻媒体被指控案件,投资者的需求终于被驳回。

标题:“投资者诉新嘉联虚假陈述案结案 仅29人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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