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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网站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在普通媒体上发表学术成果常见问题和错误诚信的提醒》。

全文如下。

为了公开、透明、负责地发表学术成果,确保发表学术成果的准确性、权威度,避免被公众误读、误解,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务实践,在公众媒体上发表现有学术成果时经常 提倡通过先提出一般性问题和错误,指出指导规范的表达方法来维护学术成果发表中诚实信用的行为。   

“中国科学院:发布科研成果时勿随意采用“国内首创”“国际领先”等词语”

注意一: 未严格按照批准手续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表学术成果必须严格新闻发布会的审查手续,提倡集中内敛、实事求是的学术风气,在学术共同体内营造共享学术荣誉的良好氛围。 反对单纯将论文发表作为新闻发布会的第一个副本。  

注意2 :在成果发表时随意采用“国内首次”、“国际领先”等词语。 科学研究成果应以客观、准确、专业的表现,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术同行的评价和意见。 反对夸大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注意3 :关于学术成果的适用条件没有得到必要的证明。 必须在确保准确性、客观性的基础上,负责任地向公众传达学术成果的价值,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学术成果的适用条件进行充分完善的解释。 反对改写概念和引起误解的记述。  

(/S2 )四)删除学术成果的相关重要新闻,掩盖优势冲突。 必须全面、完善所有说明学术成果的重要新闻,客观公开学术成果的优势相关公司。 反对在发表学术成果时暗箱操作、提高成果的经济价值、干扰金融市场,企图使相关人员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注意5 :未经审查擅自更改审定的信息原稿。 严格核查已发表的学术成果,认真审查信息稿件中的文案表达,确保信息稿件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反对擅自更换,或者合作公司要求更改已审定的信息原稿,导致虚假普及的事实。  

注意6 :违反与出版社、合作公司的约定,先行发表学术成果。 必须遵守出版伦理和合作承诺,经关联方同意发表学术成果,合理分配荣誉和风险。 反对为了追求个人和公司的利益而提前发表学术成果。  

注意7 :及时应对公众的重大关注和质疑,未纠正虚假报道。 [/s2/]必须积极应对公众的重大关切和学术同行广泛公开的质疑,查明科学事实,纠正虚假报道。 反对唯命是从,不对违背事实的报道负责。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中国科学院:发布科研成果时勿随意采用“国内首创”“国际领先”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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